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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侨界积极开展“侨法宣传月”活动
2004-08-09 16:11:34 
  广东侨网讯 《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已经国务院第410号令予以公布,并于七月一日开始正式实施。为尽快掀起学习、贯彻侨法的高潮,使社会各界、政府各部门及广大归侨侨眷更好地了解、掌握、运用《实施办法》,提高全社会依法护侨的水平,营造良好的爱侨、护侨、为侨的社会氛围,根据上级侨务部门要求和开展“侨法宣传月”活动的精神,深圳市侨务部门积极采取以下几项措施大力宣传侨法:一、定于八月下旬召开全市侨界学习贯彻《实施办法》座谈会,邀请“五侨”的主要领导、相关侨务工作人员和归侨侨眷、侨商代表参加,共同学习新的《实施办法》,研究依法护侨遇到的新问题,探索依法护侨的新措施,提高全市依法护侨工作的水平。二、在我市的各大报纸上刊登《实施办法》全文,加快侨法的宣传力度和普及程度。三、在各基层侨务部门开展学习侨法活动,以举办侨法讲座和办培训班、学习会等形式,聘请法律专家和侨务工作人员进行讲解,增强和提高广大归侨侨眷用法律保护自己权益的意识和水平,推动我市的法治建设。四、印制有关侨法的宣传册,在政务服务大厅窗口进行派发。


作者:彭林鹰 袁晓佳 稿源:深圳市外侨办
 
广东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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