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侨网
简体版



·
广东省海外交流协会招募海外华文教育志愿者
·
唐家璇会见华侨华人回国创业成功人士
·
归侨钟华荪获国际护理界最高奖 省侨办赠贺匾
·
广东省侨办到广州市侨办进行立法调研
·
国侨办经科司电贺广州侨商会
·
全国人大侨委副主任张帼英到汕尾市调研
·
一网览尽侨乡风采 省侨网升级改版正式开通
·
中国汉语专家再赴印尼举办华文教师培训班
·
为求真知 不远千里
·
“新华侨华人创业广东共写辉煌”活动开锣
· 中华第一牌坊高过凯旋门
· 鹤山市华侨文物征集工作进展顺利
· 南华禅寺和六祖惠能
· 羊城景观多姿采
· 梅州客家山乡游
· 海之骄子-----湛江
· 中国与外面世界来往的最大通道
· 漠阳江一线游
· 珠江三角洲水乡六市之旅
· 张将军家庙及祖祠
  您现在:广东侨网首页 > 服务之窗 > 回音壁
复珠海姜先生问出境定居问题
2003-06-23 16:08:37 

  珠海姜先生问出境定居单位以劳动合同期未满,不予办理有关手续问题。

  姜先生:

  您好!来信已收悉!

  您反映向单位提出出国定居申请已一个多月,但单位拒不出具意见,并以劳动合同未到期要您交纳赔偿金事,现答复如下:一、公民因私事出境的审批权由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依法行使,您所在单位没有“准或不准”的权力。据广东省公安厅粤公通字[2000]323号第一章第六条规定:“工作单位或公安派出所(或分局)应在申请人要求出具意见之日5个工作日之内签署意见。”如你单位不按期出具意见,您可以直接向所在地出入境管理部门反映,请求其依法督促你单位按规定办理。

  二、根据《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职工因私事出境定居而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7]42号)、《广东省劳动合同管理规定》(粤府[1995]22号)、以及《关于归侨、侨眷职工因私事出境的假期、工资等问题的规定》([83]侨政会字第007号)规定,获准出境定居的在职人员,所在单位应给予办理离职手续。

  另,本中心已就您反映问题与珠海市侨办作过初步沟通,更详细政策规定,可向其咨询及请其给予协助。

  广东省华侨华人投诉咨询服务中心

  二○○一年三月十六日

(编辑:李美仪)


作者: 稿源:
复戴先生获准出境定居人员养老金支取问题 2003-06-23 17:05:13
复广州地路铁路公司关于在停薪留职期间 获准出境定居人员能否为其办理离职手续并发放离职费问题 2003-06-23 17:04:20
外国人来华工作签证的有关手续 2003-06-23 17:03:05
关于外籍华人办理继承在华房产手续事 2003-06-23 17:01:51
在内退期间获得出境定居的职工,单位与其终止劳动关系的做法是否妥当? 2003-06-23 17:01:13
复余女士出境定居后又返回能否申请恢复工作问题 2003-06-23 17:06:59
 
广东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主办
邮址:gdsfqb@gdnet.com.cn 电话:(020)87351637 传真:(020)87352896
本网站由广东南方网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制作维护
本网站用IE4.0以上浏览器、800*600分辨率获最佳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