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侨网
简体版



·
广东省侨办吕伟雄主任拜访香港华侨华人总会
·
省海交会与马来西亚中华大会堂签订协议
·
第七届世界华商大会闭幕
·
省侨办表彰全省优秀侨刊乡讯及先进工作者
·
广东省侨刊乡讯工作(表彰)会议在江门市召开
·
海内外广东乡亲热心“集体家书”
·
2003年广东省侨办纪律教育月动员大会召开
·
省侨办召开离退休老同志庆祝建军茶话会
·
省侨办副主任符圣荣到粤西华侨农场视察灾情
·
欧广源副书记会见三地侨界青年企业家
· 中华第一牌坊高过凯旋门
· 鹤山市华侨文物征集工作进展顺利
· 南华禅寺和六祖惠能
· 羊城景观多姿采
· 梅州客家山乡游
· 海之骄子-----湛江
· 中国与外面世界来往的最大通道
· 漠阳江一线游
· 珠江三角洲水乡六市之旅
· 张将军家庙及祖祠
  您现在:广东侨网首页 > 服务之窗 > 回音壁
复魏先生关于自动离职后的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等问题
2003-06-23 16:26:43 

  魏先生来信:

  广东省华侨华人投诉咨询服务中心:

  本人魏敢,原来在番禺工作,去年拿到加拿大的定居签证后即离境。现居住于加拿大,在多伦多市工作。

  由于本人未在单位办理去职手续,所以当自动离职处理。现在本人有两个问题,不知有否答案。

  一、本人是否可以向原单位领取离职金,包括按工龄计算的离职金与本人的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等?

  二、据说现在番禺开始发放按工龄计算的住房补贴,本人离职前已经工作多年,是否可按原工作工龄计算住房补贴?

  另外,本人如打算回国注册公司,在目前是加拿大永久居民的条件下有何限制与优惠?如果日后入加拿大籍,回国办公司又有何规定?

  本人是上网时用搜索工具找到了广东侨网的网址,非常方便,本人非常高兴自己的祖国在网络应用方面也能紧跟世界潮流。

  万分感谢!

  魏敢

  2000年9月18日

  我们的答复如下:

  魏先生:

  您好!就您询问可否提取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等问题,我们查阅有关政策文件,现摘抄如下供参考:

  一、关于支取住房公积金事,《广州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关于职工支取住房公积金问题的通知》(穗房改办[2000]2号)的有关规定:

  (符合条件)第一条第7款规定“户口迁出本市或出境定居的”可以申请支取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

  (办理程序)第二条第2款“符合第一条第5-10款规定的职工,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单位核实并加具意见后,凭有关证明材料到开户银行办理审核和取款手续。”(提交材料)第三条第(七)款“户口迁出本市的,提供户口簿或派出所开具的户口准予迁移证明;出境定居的,提供户口簿、出国护照及签证。本人不能亲自办理支取的,需提供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及委托代领人身份证。”

    二、关于支取社会养老保险金事,《广东省社会养老保险条例》(1998年)第二十一条规定“被保险人退休前出境定居,个人帐户储存额退还给被保险人,同时终结养老保险关系。被保险人退休后出境定居的,由社会保险部门继续支付养老金。”

    三、因您属自动离职人员,故不存在住房补贴问题。

  此复。

  广东省华侨华人投诉咨询服务中心

  2001年9月21日

(编辑:李美仪)


作者: 稿源:
 
广东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主办
邮址:gdsfqb@gdnet.com.cn 电话:(020)87351637 传真:(020)87352896
本网站由广东南方网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制作维护
本网站用IE4.0以上浏览器、800*600分辨率获最佳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