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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美华侨张良民先生来信:
广东省华侨华人投诉咨询服务中心:
我是1945年离乡去美谋生的老华侨。虽半个多世纪漂泊海外,却无时不牵挂家乡,每每清明回乡祭祖,看到祖国开放改革面貌日新月异,倍感自豪,欣然将之告慰先祖。但近接家乡来信,言及迁移先人之墓事。海外侨胞对此多有不明,尊敬老人、不忘先祖,仍中华民族优良传统,许多先人墓地已有上百年历史,先人既已入土安息,何苦再惊动他们?心中甚感困惑,特向贵中心诉说,请协助解决是盼。
张良民
2001年12月20日
我们的答复如下:
张良民先生:
您好!您2001年12月20日来信收悉。关于家乡迁移先人墓地事。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国家经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的需要,为全面推进环保工程,进一步搞好城乡美化绿化,改善和优化生态环境,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国务院颁布了《殡葬管理条理条例》,对殡葬管理工作进行改革,广东省政府也颁布了《广东省殡葬管理工作“十五”计划》,各级政府为贯彻国务院和省的殡葬管理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据了解,对在耕地、水库、河流堤坝附近,水源保护区……以及在国道、省道、市道、住宅区、各类开发区等地区附近的旧坟将陆续迁移到统一的墓地园内。为此,各市、县、镇政府也都相应建立了墓地园,成立了专理队伍,统一实行文明管理。一些因国家经济建设需要征用的先人墓地,在迁移先人墓前,镇政府、村委会将和各涉及家属协商有关迁移事宜。殡葬改革也是一项国策,希望您能顾全大局,嘱您在家乡的亲属与当地政府、民政、侨务办以及有关部门积极协商,妥善办好先人墓地的迁移事宜。
顺颂新春吉祥!
万事如意!
广东省华侨华人投诉咨询服务中心
2002年1月11日
(编辑:李美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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