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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外国人是否适用“侨汇购房,亲属入户城市”政策
2003-06-23 17:08:08 

  dengcuizhu的来信:

  广东省华侨华人投诉咨询服务中心:

  我属于广东省的一位女性公民,最近与加拿大籍外国人结婚,我们准备在广州买房以解决我本人和我弟弟的户口,听说侨汇购房可以入广州正式户口,但不知道以我丈夫的名义购买侨房是否符合侨汇购房入户的标准。盼复,谢谢!

  dengcuizhu

  2003-02-28

  我们的答复如下:

  dengcuizhu女士,您好!

  来信收悉。按目前侨汇购房,照顾亲属入户广州市政策的规定,购房人须为华侨、华人、港澳台同胞。您丈夫如属外国籍外国人,则不不适用该政策,即以您丈夫名义购房,不能将您及您弟弟的户籍迁入广州市。

  广东省华侨华人投诉咨询服务中心

  2003-02-28

(编辑:李美仪)


作者: 稿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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