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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侨办主要职责
2003-07-02 11:51:01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侨务工作方针、政策、法规,调查研究国内外侨情和侨务工作情况,组织起草侨务工作法规、规章,制订侨务工作发展规划及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华侨、港澳同胞捐赠款物的受理、管理以及监督工作。

  三、开展对海外侨胞、港澳同胞及其社团的团结友好工作。

  四、参与引进海外侨胞、港澳同胞的资金、人才、技术的工作,并对己引进的重点侨资项目进行跟踪服务;指导扶持归侨、侨眷创办企业。

  五、依法保护华侨、港澳同胞、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做好相关的协调工作;开展归侨、侨眷工作。

  六、执行党和国家的对外宣传的方针和政策,联系海外侨胞传播媒体、文化社团及海外华文学校,开展对海外侨胞的宣传、文化交流及华文教育工作。

  七、负责联合国难民署在粤的援助项目的实施和管理;负责在粤难民的安置和遣返工作;做好归侨和难民的扶贫、救济工作;受理华侨回国安置和港澳同胞回内地定居工作。

  八、协调、指导华侨农场工作;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做好对国家给予华侨农场各项经费的分配工作。

  九、在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指导下,为完成祖国统一大业开展工作。

  十、承办省人民政府和国务院侨务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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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稿源:广东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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