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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州日报报道称,广东首部《公共场所双语标识英文译法规范》(征求意见稿)将于今年6月由省质监局正式发布,并于7月起实施。根据《规范》规定,方位词含指示方向意义时应译成英文。对此,省民政厅区划地名处昨日(9日)发布消息说,根据国际国内一系列明确规定,我国地名应使用汉语拼音拼写,因为地名拼写的国际惯例是“名从主人”,即使用本国官方语言文字。
昨日,省民政厅区划地名处经济师陈瑞光表示,采用汉语拼音拼写中国地名,是经联合国地名标准化会议通过,是符合世界各国拼写本国地名的国际惯例。地方性标准不能违背国家标准,地方译名不能采用英文译法。
陈瑞光表示,国务院地名主管部门近二十年来多次下发文件,再三强调我国地名拼写应使用汉语拼音,不准使用英文等外文。省府办公厅2003年9月15日《转发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使用汉语拼音拼写地名问题的请示的通知》,重申必须使用汉语拼音拼写地名,“不得使用英文及其它外文拼写地名。”
陈瑞光还表示,采用汉语拼音拼写地名同时也是遵从“名从主人”的国际惯例,除了有维护国家主权尊严、防止领土争端,还可尽可能向各种语言科学“出口”本国地名。
对于采用汉语拼音拼写地名怕外国人看不懂的担心,陈瑞光认为,因为“jie”和“lu”这些字母都出现在特定的场合和载体上,外国人一看就知道它的意思。“因为外国人来我国使用的地图不论是其本国出的还是我国出的,都用汉语拼音拼注我国地名(个别不规范的地图除外)。因而他们也希望标牌上的地名与手中的地图上的地名标注保持一致。”
“地名只要音译就够了,不需要理解字面意思,能对上号明确所指地方才有意义”,陈瑞光说。他举例,比如“伦敦”、“巴黎”这些地名,不会有人追问它的翻译意思,但一读出来,大家都会明白。
“不是说地名标志牌加上几个英文字母,就能显现出我们是和国际接轨的,是与时俱进的。”省民政厅区划地名处一名负责人说。记者了解到,目前经过沟通,省民政厅已和省质监局达成共识,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路牌一律沿用汉语拼音拼写译法。
据悉,虽然路牌标志采用标准汉语拼音,但并不代表所有的公共场所双语标识英文译法都采用标准汉语拼音的,例如,宾馆、停车场之类的公共服务业,就会采用英文的译法,因为这并不违反国家的相关法律。而一些市政设施,比如“客村立交”、“广州大桥”等如何翻译也不在国家法规规定中,省民政厅将和有关部门互相商讨,得出一个成熟的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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