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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山出台侨捐监管制度 重视被撤并学校侨捐监管 |
时间:2008-06-06 10:38:24
来源:
广东侨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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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侨网讯 据全省统一开展的普查统计,自改革开放至2007年12月止,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华侨港澳同胞捐赠项目共有144项,捐赠总金额达2316.86万元,其中用于教学项目建设的资金2075.77万元,占全县侨捐总金额的89.59%,捐赠范围主要集中在36所的中、小学、幼儿园,捐建了教学楼36幢(间),幼儿园1幢,师生宿舍楼6幢(间),教学运动场3个,学生饭堂2间,饮用水工程3项,厕所3间,电脑30台以及大批的学习用品教学设备。慷慨解囊的华侨港澳同胞情系桑梓,造福人民,热爱祖国,在发展少数民族贫困山区的教育事业上功不可没。 当前,少数民族山区县为优化山区教学环境,提高教学质量,提升综合教学能力,加速教育事业的跨跃式发展,正在整合教育资源。由于部分学校被撤并,先后将有10多间因生源不足的镇初级中学、村边远小学共涉及捐赠资金近600多万元的侨捐教学楼将面临失去教学用途,面对本来就紧缺的教学经费,闲置的教学楼不可能加以维修的实情,若缺乏监管,则这部分教学楼破旧的现象会越来越严重,面临他人占用,人为损坏甚至盗窃破坏等等将有可能出现的问题,就此,县外侨部门结合连山的实际,为切实维护华侨港澳同胞的合法权益,发挥侨捐项目的最佳社会效益,建设小康和谐连山,在省、市外侨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全面的侨捐项目普查工作,制订印发了《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华侨港澳同胞捐赠公益事业项目监督管理制度》,侨捐项目监管具体有《审核备案制度》、《改变用途报批制度》、《信息化管理制度》、《公示制度》、《年度检查制度》、《受赠单位问责制度》六项制度,为把制度落到实处,受赠学校、县科技教育局、县外侨办将42项符合侨捐在10 万元以上并占本项目总投资25%以上条件的纳入了“监管”的教学建设项目,一并报县政府确认,于今年3月份县外侨办与受赠学校签订了42份侨捐项目管理责任书,从此标志着连山县学校侨捐项目监督管理工作开始步入正常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的新轨道。(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外侨办 莫异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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