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Version
|
简体版
| 繁体版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首 页
|
新闻中心
|
侨乡报道
|
地方侨务
|
华人社区
|
港澳连线
|
环球掠影
|
人物访谈
|
华文教育
|
寻根之旅
|
最新专题
|
华侨捐赠
|
经贸资讯
|
政策法规
|
投诉咨询
|
华侨农场
|
岭南文化
|
视频音频
|
图片中心
|
下载专区
|
电子刊物
|
网站地图
|
广州
|
深圳
|
珠海
|
汕头
|
韶关
|
河源
|
梅州
|
汕尾
|
惠州
|
东莞
|
中山
|
佛山
|
阳江
|
江门
|
湛江
|
茂名
|
肇庆
|
清远
|
潮州
|
揭阳
|
云浮
您现在->
广东侨网首页
>
首页
>
地方侨务
>
深圳
深圳制定华侨港澳同胞捐赠公益事业项目监管制度
时间:2008-04-25 10:01:21 来源: 广东侨网
记者张平和、通讯员王静报道:记者从市外侨办了解到,为了依法加强对侨捐项目的监管,切实维护侨胞合法权益,促侨务资源可持续发展,深圳市外侨办日前正式制定并下发了《深圳市华侨、港澳同胞捐赠公益事业项目监督管理制度》。该制度的出台,为凝聚侨心、发挥侨力、依法护侨等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华侨捐赠兴办社会公益项目,是华侨心血和情感结晶,是社会的公共财富。市外侨办长期以来对华侨捐赠项目的监督管理工作十分重视,并将依法加强对侨捐项目的监督和管理,作为履行职能、依法行政和维护侨益的重要工作来抓,不仅进一步调动了侨胞的热情,也促进了侨务资源的可持续发展。此次根据《广东省华侨捐赠公益事业项目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在全省建立华侨港澳同胞捐赠公益事业项目监督管理制度的意见》和《广东省华侨捐赠兴办公益事业管理条例》等法规文件精神,结合深圳已有的相关侨捐监管工作方案,制定的《深圳市华侨、港澳同胞捐赠公益事业项目监督管理制度》,在进一步加强对侨捐项目的监督和管理,切实维护捐赠人的合法权益,有效发挥侨捐项目的作用等方面建立起了完善的制度保障。
制度中要求,华侨港澳同胞捐赠兴办公益事业项目,遵循捐赠自愿、无偿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背捐赠人的意愿进行劝募和摊派,不得擅自改变捐赠人的捐赠意向;对华侨、港澳同胞捐赠的款物,受赠单位须与捐赠人签订书面捐赠协议,侨务行政主管部门按规定给予办理备案登记,并向捐赠人颁发《广东省华侨港澳同胞捐赠公益事业捐赠证书》;捐建工程竣工后,受赠单位应当将工程建设、款物使用和工程验收情况向捐赠人通报,同时受赠单位填写《广东省华侨港澳同胞捐赠兴办公益事业项目确认呈报表》,向项目所在地的侨务行政主管部门申报确认。
制度中还规定,捐赠人有权决定捐赠款物的用途和方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捐赠款物和捐赠项目的性质、用途。确需改变用途的侨捐项目,应由受赠单位提出意见,经捐赠人和受赠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项目所在地的区侨务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因不可抗力因素毁坏或到使用期限拟报废的侨捐项目,应经社会专业验证机构及行业主管机构出具意见,由受赠单位报项目所在地的侨务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办理注销登记;因城市建设确需拆迁侨捐建筑物及其配套设施,拆迁单位须事先告知受赠单位并充分尊重捐赠人和受赠单位的意见,经侨捐项目所在地的侨务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对侨捐建筑物及配套设施的拆迁,在拆迁单位与受赠单位(捐赠人)协商的基础上,由拆迁部门异地重建或者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拆迁补偿。
此外,方案还对建立信息化管理制度、公示制度、年度检查制度和问责管理制度等进行了详细规定。(深圳侨报)
相关新闻
广东侨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
② 在本网BBS上发表言论者,文责自负。
今日推荐
传统节日华人的根系记忆:身份回归文化根脉续接
贬值?身价在大跌? 海归求职不妨先画个“图”
海外同胞,为你感动为你喝彩
海外学子亲历圣火传递:国歌声从未像今天这样响亮
当年“留美幼童”后人清明时节返乡祭祖 “祖父是最早走向现代世界的中国人”
陈文雄走马上任 巴黎诞生首位华人副区长
清明祭祖 华人寻根
美国华人祈盼西藏安宁
海外华人喜迎奥运圣火 传递线路将全球华人串联
中华文化魅力大 懂中文华人子孙走俏美联邦政府
新闻中心
加强沟通合作 省人大侨委一行莅省侨办学习调研
江门市新会区华侨中学隆重举行侨捐项目挂牌仪式
中国华教基金会杜志滨副理事长省侨办座谈华文教育
国侨办副主任赵阳视察广东侨办 冀争取更大成绩
热点回放
吴锐成:学苏浙经验 用心用情做侨务抓主题育品牌
侨务局长畅谈"用心用情用力"破解广东侨务发展难题
广东省侨办访问团赴泰南地区访问受侨胞热烈欢迎
吴锐成出席珠海侨务工作会议 强调要做到“四有”
省政协副主席蔡东士会见大多伦多香港社团负责人
粤浙牵手春天的约会 零距离感受浙江"品牌式侨务"
中国海交会菲律宾华文教师培训班花里菲律宾三市开班
国际标准化管理 苏州侨办用职业化"绣"出人文情怀
筑巢引“海归” 常州侨务引智工作倍受关注[图]
以广泛联谊涵养侨务资源 镇江侨务“以少胜多”
广东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主办
地址:广州市二沙岛海山街8号 邮政编码:510105 邮址:gdqw@gdnet.com.cn 电话:(020)87353828 传真:(020)87352896
本网站由广东南方网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制作维护
本网站用IE4.0以上浏览器、1024*768分辨率获最佳效果。
【粤ICP备0508626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