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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解决全省大约28.5万华侨农场职工生活保障问题,省委省政府下发《关于解决社会保障若干问题的意见》,对养老、医保等问题作出了指示。
据介绍,广东省是华侨农场集中的省份,全省23个华侨农场,分布在14个地级以上市。目前侨场总人口28.5万人,占全国侨场总人口49%,其中归难侨7.2万人,占全国归难侨总数40%。特别是17家华侨农场属于经济效益差、退休负担重、集中分布在欠发达地区的贫困侨场,不少退休人员每月只能拿到100多元的养老金,2006年,全省侨场纳入地方统筹人数91384人,其中在职人员46577人(归难侨11889人),离退休人员44807人(归难侨19562人),2006年9月统计的月人均养老金达到560元。
2005年全省17个困难侨场形成基金缺口达1.25亿元,2006年达到1.82亿元,随着侨场退休人员逐年增加,养老金水平逐年提高,缺口还呈逐年加大的趋势。《意见》明确,对华侨农场因分离办社会职能等所形成的非金融债务,包括历年拖欠职工工资、离退休金、职工及离退休人员医疗费等,从2007年起三年内分期分批解决,省财政对17个困难华侨农场历年拖欠款的缺口资金,给予适当补助。
广东省共有2.97万归难侨退休人员和1.91万“4050”在职人员没有参加医疗保险。对此,《意见》表明要求,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组织归难侨、职工及退休人员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和统账结合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单建统筹的住院基本医疗保险。各级政府要积极筹措资金,对华侨农场中困难群体和困难地区的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给予适当补助,并安排好中央专项补助资金。(记者 王道斌 通讯员 张祥 梁嘉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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