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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侨网讯 为确保在广州大学就读的新疆少数民族特殊困难学生按期完成学业,培养和造就少数民族优秀人才,切实促进新疆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近日广州大学党委通过《广州大学关于内地高校新疆少数民族学生资助经费的发放办法》(试行),设立专项经费,主要用于新疆少数民族学生的困难补助或缴纳学生所欠学杂费、学生活动经费和日常管理费。
资助分三个等级,资助比例约为新疆少数民族学生人数的70%。一等每人每年1500元(10%),二等每人每年1200元(20%),三等每人每年800元(40%)。学校可根据当年困难学生的具体情况调整资助标准,为新疆少数民族学生完成学业提供有力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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