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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日(22日)从韶关市有关部门获悉,乐昌被确定为国家 “十一五”至“十二五”期间百个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试点县之一。这也是国家规划安排到广东省的唯一试点县项目。目前,项目相关报批手续已上报到国家发改委,前期工作正由乐昌市政府和相关部门着手进行。
据统计,乐昌市岩溶地区石漠化面积达267.59平方公里,占广东省石漠化的32.9%,为全省之最,主要分布在乐昌市北部石灰岩地区。这些岩溶山区脆弱的生态系统与人类不合理的经济活动相互作用,陷入“缺水-贫困-石漠化”的恶性循环中,使当地成为生态脆弱区。
为充分利用享受国家给予中西部地区综合试点县同等待遇的优惠条件和政策,确保试点成功,乐昌市决定从2007年至2015年期间,对该市石漠化地区采取工程、生物、人文等方面的综合措施。该治理项目预计总投资近亿元,项目建成后,将有效遏制该地区石漠化趋势,为全省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作发挥重要的示范推广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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