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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8日上午,广州市政府举行加快广州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专家座谈会,听取专家学者和业内人士对广州建设区域性金融中心的建议和意见,市长张广宁出席座谈会并指出,要从战略高度深刻认识加快广州金融业发展和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加快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步伐,力争五到十年内把金融产业发展成为重要的支柱产业,为广州现代化大都市建设提供强大的动力。会议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邬毅敏主持,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银监局、广东证监局、广东保监局等中央金融监管部门驻粤机构,国内著名高校学者,省金融办、有关金融机构和广州市有关部门负责人出席了座谈会。
在8月8日的座谈会上,与会专家学者和业内人士就广州如何抓住机遇加快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这一主题积极建言献策,从城市金融业发展定位、软硬件环境改善、产业结构调整、政府职能转变等多个角度进行了深入分析和热烈讨论。有专家表示,华尔街1.7平方公里的土地,贡献了20%的GDP,含金量非常高,广州应加快资本市场发展的步伐,通过优化产业结构大力发展经济附加值更高的产业,同时必须抓住机遇推动更多企业上市;有专家列举了雪津啤酒产权交易案例,建议广州加快产权交易市场平台建设,规范产权交易所发展,并加快恢复和发展期货交易所;有专家建议广州充分发挥会展业优势,利用“一行三会”的号召力来广州举办金融产品交易会,打造金融会展业品牌;还有专家认为广州应充分发挥自己的产业优势,吸引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来穗落户,现在有些产业呈“工作跟着人走”的趋势,广州应进一步优化软硬件环境,以吸引更多的金融人才。 张广宁对专家学者及业内人士提出的建议和意见给予了积极评价,并代表市委、市政府感谢他们一直以来为广州经济发展尤其是金融产业发展给予的关心支持。他指出,广州建设区域性金融中心正当其时,必须从战略高度深刻认识加快金融业发展和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的重要意义。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在经济社会发展中起着重要的支撑作用。近年来,北京、上海等国内大城市相继提出了建设区域性金融中心乃至国际金融中心的目标和战略,广东省委、省政府也做出建设金融强省的战略决策,并提出支持和推动广州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广州作为广东省省会和华南地区的中心城市,具有建设区域性金融中心的基础和优势,也面临着良好的发展机遇和宏观环境。目前,广州存贷款余额、保险深度及保险密度等多项金融指标均居全国大城市前列,广州区域性金融中心的地位不断强化,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的支撑和推动作用。一个现代化大都市,必然也是一个金融中心。如果没有发达的金融业作支撑,广州区域性中心城市的作用和地位就会受到削弱,经济社会发展的空间也会受到制约。在新的历史时期,广州必须把发展金融业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力争在五到十年内把金融产业发展成为重要的支柱产业,为广州现代化大都市建设提供强大的动力。
张广宁说,广州已经明确金融业的发展目标,正在统筹谋划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广州区域性金融中心的要求,广州提出了强化“区域性银团贷款中心、区域性票据业务中心、区域性资金结算中心、区域性外汇交易中心、区域性资本市场业务中心、区域性保险业务中心、区域性产权交易中心、区域性金融教育科研中心”等八个中心,以及建设“多层次金融市场体系、多元化的金融组织体系、完善的金融产业政策体系、综合的金融监管协调服务体系”等四大体系的总体目标,同时明确了分“三步走”的发展思路。第一步,搞好地方金融机构的改革重组,逐步解决历史遗留下来的金融风险问题。第二步,在“十一五”期间,坚持“两手抓”,一手抓金融业的改革和发展,一手抓金融风险防范和化解,不断强化广州区域性金融中心地位,初步形成带动全省、辐射华南、联通港澳、影响东南亚并与国际接轨的区域性金融中心。到2010年,全市金融保险业增加值占GDP、第三产业的比重分别达到7%和14%左右。第三步,再用10年时间,即到2020年,进一步提升金融业发展质量和层次,基本达到发达国家区域性金融中心的水平,初步形成与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功能互补、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区域性金融中心。
张广宁强调,广州将重点推进五方面的工作以加快推进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一是加强金融市场体系建设,增强金融市场功能。广州要充分发挥广州存贷款业务和票据处理、资金结算、清算业务较发达的优势,强化货币信贷市场建设,进一步巩固区域性票据业务中心和外汇交易中心地位。稳步推进期货市场建设,申请恢复设立广州期货交易所。积极推动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建设立足广东、辐射泛珠三角的国家级区域性产权交易市场平台。做好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申报代办股权转让系统试点园区工作,争取成为第二批试点城市,进一步推动自主创新发展。加大企业改制上市力度,做大做强上市公司。加快发展证券等金融中介组织,支持证券公司成为运作规范、竞争力强的现代金融企业。二是规划建设珠江新城金融商务区和广州金融服务创新区,塑造区域性金融中心良好形象。要加快珠江新城金融商务区的开发建设,落实金融机构进驻奖励、办公用房补贴等优惠政策,做好招商引资工作,使其成为商业金融机构聚集地和金融管理中枢。争取在广州开发区规划建设广州金融服务创新区,与珠江新城金融商务区形成相互支持、联动配合的发展格局。三是完善金融组织体系建设,推进金融企业改革发展。要促进在穗金融机构做大做强,支持各金融企业驻穗机构扩大业务规模,吸引各类中外金融机构落户广州。要提升地方金融机构实力,壮大广州市商业银行,做大做强广州产权交易所,优化提升市属证券公司,改革升级广州市农村信用社,改革重组信托投资机构,打造广州金融知名品牌。四是加强金融区域合作,提高区域性金融中心影响力。促进广州与泛珠三角各地区金融基础设施、金融机构和金融业务的合作,把握《CEPA补充协议四》的有利时机,加强穗港澳金融合作。积极承接香港金融外包业务,大力支持港澳金融机构参股广州地方金融机构,发挥其资金、人才、管理、技术等优势,推动广州地方金融机构跨越式发展。五是优化金融发展环境,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广州将设立“金融创新及突出贡献奖”,对在金融创新和发展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金融机构及相关人员给予奖励,还要出台推动企业上市的政策措施,在税费补贴、技术改造、人才引进等方面给予扶持。要进一步优化金融发展的政务环境,构建综合的金融监管协调服务体系,完善金融发展决策咨询委员会制度。要加强金融法制建设,相关部门要联合建立债务人财产协查机制和执行威慑机制,建设广州金融安全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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