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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高层次人才每月2000元补贴 补贴期不超1年

时间:2007-09-19 10:36:46   来源: 羊城晚报

    新华网广州9月19日电(余晓玲) 报道:记者日前从东莞市人事局获悉,从10月1日起,《东莞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正式实施。

    《办法》规定来莞择业的高层次人才,自择业之日起至就业之日,可获得每月2000元的生活补贴,补贴期不超过1年。此外,从今年5月1日与东莞用人单位(党政机关和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除外)签订5年以上聘用合同,并落户定居东莞的高层次人才将享受不同标准的安家补贴:两院院士将获100万元;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国家、省(部)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内某一学科、技术领域的带头人,博士生导师等将获20万元;教授(正高级)、博士后将获10万元;博士研究生将获6万元。安家补贴将分5年等额发放。

    据悉,《办法》规定的高层次人才是指:两院院士、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国家和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内某一学科及技术领域带头人、博士生导师、教授(正高级)、博士后、博士研究生。

    据了解,此次《办法》的一个显著变化是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的涵盖范围扩大了,引进、培养和使用人才的全市性人才活动也在专项资金资助范围内。根据《办法》,对于在东莞已办理工商、税务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党政机关和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除外),社会团体和协会,经市人事局批准在国内外举办有利于东莞市引进高层次人才的活动,可获得不同标准的补助。

    在人才招聘、人才交流、学术交流项目上,按照项目开支的场地及设备租赁费、宣传费、交通费、住宿费、专家劳务费、资料费实际发生额50%补助举办单位,每个项目最高补助额15万元,其中纳入补助范围的举办单位工作人员不超过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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