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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境定居离(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更简便了 |
| 2005-06-01 08:49:53 |
广东侨网讯 为贯彻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广东省政府各部门以“情为侨所系、利为侨所谋”的精神,相继出台了系列便侨、利侨的法规政策,使该省为侨服务的水平又上了一个新台阶。
近年来,广东省侨办在开展大规模海外侨情调研活动中,了解到出境定居离(退)休人员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生存证明存在一些困难,有的侨胞居住地远离我驻外使领馆,到我驻外使领馆办理生存证明来回不方便,费用大。事情虽小,但影响很大,省侨办认为随着我省出境定居离(退)休人员的日益增多,分布范围的日益广泛,与国内交往的日益频繁,这一问题将会变得更加突出。侨务部门应想侨胞之所想,急侨胞之所急。通过近半年的专题调研和征求各方意见,省侨办与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简化我省出境定居离(退)休人员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生存认证手续的通知》终于于近日正式出台。
《通知》贯穿了“以人为本”的精神,是广东省落实贯彻胡总书记关于“要深入了解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的所思、所需、所急,做到知侨、亲侨、为侨”精神的又一举措。《通知》简化了办理生存证明的有关手续,今后广东省出境定居的离(退)休人员除可以在我驻外使领馆和我驻其所在国或地区的派出机构领取生存证明外,还可以在指定的华侨华人社团、港澳工会联合会、民政总署及各区民政署、出国前所在单位办理生存证明,其本人还可以凭入境有效护照或证件直接领取基本养老金。
目前广东省各地级以上市侨务部门正会同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确定可以办理生存认证手续的华侨华人社团,待确定后,省侨办将在网上公布这些社团的名单,海外侨胞将可以在“广东侨网”查询到可以为自己办理生存认证手续的侨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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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肖锡权 张康庄 稿源:广东侨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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