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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门将普查侨捐项目 维护捐赠人合法权益 |
| 2005-12-15 15:21:37 |
广东侨网讯 江门市侨捐项目监督管理工作动员大会昨(13日)召开。省侨办主任吕伟雄,江门市副市长何羡松、梁桂萱等出席会议。何羡松在会上指出,各级政府要加强侨捐项目的监督管理,切实维护捐赠人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为贯彻落实《广东省华侨捐赠公益事业项目管理办法》,加强对侨捐项目的监督和管理,我省将从明年开始,用两年时间做好侨捐项目的普查确认工作,做到底子清、档案齐、责任明、制度完备、监管到位。省侨办决定把江门市作为全省开展侨捐项目普查确认监管工作的先行试点单位,并把江门市的新会区和鹤山市作为全省开展此项工作的先行点。
何羡松在会上强调,建立侨捐项目监督管理制度是落实侨务工作宗旨、促进侨务工作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侨捐项目监督管理工作的重点是建立和完善各项监督管理制度,是我们开展此项工作的切入点和立足点,要建立改变用途报批制度、受赠单位问责制度、受赠单位与捐赠人联系制度、审核备案制度、信息化管理制度、年度检查制度、公示制度等各项制度。要通过侨捐项目普查工作,摸清“家底”,建立电子档案数据库和文字资料档案,按照确认的原则、范围、程序、要求做好侨捐项目确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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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杨慧敏 稿源:江门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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