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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如何充分调动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建设祖国的积极性,如何使这一独特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合理开发并使其充分发挥作用、实现可持续发展,是党和国家面临的一个长期而重要的任务。
广大归侨侨眷是中国公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各级政府应当坚持以人为本,把为国家大局服务和为侨服务统一起来,凝聚侨心、集中侨智、发挥侨力、维护侨益,更好地保护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在国内的合法权益,努力培育、保护和发展好侨务资源,吸引、凝聚和团结更多的海外侨胞为我国现代化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做贡献。
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依法开展侨务工作、依法解决侨务问题的基本规范,涉及归侨侨眷政治、经济、人身、财产、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及救济等多方面的权益,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归侨侨眷实行“一视同仁、不得歧视,根据特点、适当照顾”的16字方针,把我国长期以来对归侨侨眷许多行之有效的政策予以总结和提高,使侨务工作更加规范化、法制化。
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施行后,国务院颁布和修订了实施办法,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也制订了实施办法以及与之相配套的规范性文件。但是,这部法律在实施中也存在一些较为突出的问题,如华侨农场的改革与发展、散居归侨侨眷的生活保障、落实侨房政策、支持留学人员回国创业、侨资权益的保护等等,需要政府有关部门妥善解决。
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正是通过深入基层、深入实际、体察侨情、反映侨意,依法履行监督职责,从而推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司法机关公正司法,进一步加大依法护侨的力度,促进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的贯彻落实,不断充实完善涉侨法律法规,推动侨务法制建设取得新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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