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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侨网讯 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华侨农场改革发展的意见》(粤府﹝2005﹞104号)“各级政府和侨务部门要高度重视华侨农场危房改造工作,切实改善归难侨居住条件。全省各华侨农场要从2006年起正式组织实施危房改造,力争3年内完成”的精神和要求,市侨办江二芳主任近日专题向王晓玲副市长作了汇报,王副市长对此高度关注,她指出,华侨农场的归难侨是一个特殊困难的群体,是国际上多次排华风潮的受害者,永远不要忘记他们。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要从政治影响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高度,加大对归难侨的扶持力度。在政府机关倡议,给华侨农场捐款、捐物,给他们办实事。侨办要尽快摸清情况,提出实施方案,及时向市政府报告。
据初步摸查统计,两个华侨农场现有归难侨危房户共1250户,其中珠江华侨农场378户,花都华侨农场872户。他们多数居住在两个农场农业生产作业区,他们的住房全部是1980年以前专门用于安置归难侨的简易住房,多数已成为非改造不可的危房或破旧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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