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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介绍:广州新民水处理有限公司与佛山市高明区三洲街道办事处于2004年11月1日签定了“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第二污水处理厂首期工程BOT合同”,广州新民水处理有限公司作为投资者承担佛山市高明区第二污水处理厂(首期2万吨/日)的投资建筑与运营(特许经营期为20年,运营价格为0.8元/吨),此项目立项的工艺采用“硅藻精土+生化脱氮”技术。“硅藻精土处理剂以及用硅藻精土处理污水的设备与方法”是广州新民水处理有限公司拥有专利授权使用的具有国际领先地位的一种处理污水的新工艺,具有投资省、占地少、处理成本低、处理出水效果好等优点,项目的建成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
投资及其回报:
投资额:1600万元人民币。投资公司占项目公司60%的股份。
资金安排:将在佛山市高明区成立一个项目公司,负责该项目工程的建设以及污水处理厂建成后的BOT运营。资金用于支付该工程的土建、设备、调试等建设中,以及该公司的运作费用。
投资回报期:收回投资周期为5年,净收益期为15年。
市场风险:风险在与中国的环保政策的改变以及实施的工艺,现中国的政策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国家的公共设施的建设,而工艺风险由广州新民水处理有限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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