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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门作为省侨捐项目监管工作试点单位条件成熟 |
| 2005-08-23 16:07: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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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伟雄主任认真听取基层侨务部门的意见和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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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新会区保有完好的侨捐项目的档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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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外侨局陈卫国副局长介绍侨捐项目管理情况 | 广东侨网讯 8月22日,省侨办吕伟雄主任亲赴江门,就江门作为全省侨捐项目监管工作的试点单位与江门市及蓬江、江海、新会、鹤山等县区的外侨局进行了研讨。
江门市及有关县区外侨局的负责人介绍了当地开展侨捐项目管理工作的情况,并提出开展侨捐项目管理工作关键是要明确侨务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职能,让各部门、各单位都认识到只要是涉及到侨捐项目,从报批管理到报废、拆除等都要接受侨务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吕伟雄主任认真听取了江门市侨务部门的工作汇报,查看了侨捐项目的档案和开展该项工作的有关文件,称赞江门市开展侨捐项目管理工作基础好,动作快。他说,江门作为全省侨捐项目监管工作的试点单位条件成熟,一是侨捐项目数量多,占了大约全省的1/7;二是侨捐项目种类多,学校、医院、桥梁、养老院、基金等各种捐赠项目都有;三是开展侨捐项目管理工作基础扎实、意识强、经验丰富。他还指出,全省要用科学发展观来指导侨捐项目的监管工作,要树立侨捐项目的可持续发展的观念。侨捐项目只有管理好、使用好、维护好,才能保证各种维修资金的到位,才能推动侨捐项目进入良性循环,不断发挥更大的社会效益。同时,也只有管理好,使用好、维护好侨捐项目,才能进一步激发海外侨胞和港澳同胞的爱国爱乡热情,推动华侨捐赠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会议还就开展江门试点工作中的具体问题进行了研究,提出了许多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一至认为,江门作为全国第一侨乡,侨捐项目多,情况也复杂,随着改革的深入和城市的发展,侵犯捐赠人权益的事件也时有发生。加强对侨捐项目的监管,推动侨捐项目管理的制度化、科学化,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要积极做好试点的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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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张康庄 稿源:广东侨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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