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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捐赠人士建言广州市侨捐监管
2007-06-19 11:04:02 
    为了进一步做好广州市侨捐项目监管工作,并为制订监管制度提供广泛基础,6月6日至8日,由广州市侨办吴木宏副主任、市人大侨工委李良洲副主任带队,市侨办与市人大侨工委派出人员赴港征询捐赠人的意见和建议,先后拜访了捐赠人代表、广州市荣誉市民石汉基、陈健心、湛兆霖、伍沾德、潘以和、蒋震等有关人士,并一白云区侨办联合召开香港有关乡亲社团10多名捐赠人参加的座谈会,分别向他们通报了广州市开展侨捐项目监管工作的有关情况,并征求他们对如何做好侨捐项目监管工作的意见。

    在征询意见和座谈中,与会代表一致认为由政府侨务部门归口对华侨、港澳同胞的捐赠进行监管是十分必要的。他们认为可以改变大量侨捐项目没有一个权威的部门归口统计,统一监管,造成许多漏洞出现的局面,以增强捐赠人的信心。我市荣誉市民湛兆霖先生在了解以上情况后,当即决定以他母亲的名义向广州市慈善医院第二期工程捐款5万元港币,并委托工作人员将支票带回。在交流座谈中,与会代表对侨捐监管工作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他们建议设立募捐机构资格限定制度。对公益募捐机构资格进行严格的限定,除特写单位可以向社会、向海外进行募捐外,禁止其他单位或个人进行公益募捐,违反者予以处罚。同时建议对合资格者予以网上公布,便于捐赠人查询;建议设立捐赠登记备案制度。受赠人有义务在接受捐赠的特写时间到监管机构进行备案登记,用途的改变、项目的报废也应向监管机构登记备案;建议设立捐赠档案保留时限制度。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决定档案的保留时限,当有捐赠人需要查阅或侨务行政部门需要进行检查时,受赠单位应予提供。还有的捐赠人士代表建议设立责任追究制度。这此建议的提出,对做好广州市侨捐项目监管工作,并为制订监管制度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作者:孙荣 欧阳伏 稿源:广州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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