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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五侨联合举办侨法宣传大型咨询会 |
| 2004-08-20 09:53:48 |
广东侨网讯 为宣传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8月15日上午9—11时,由广州市侨办、市人大侨工委、市政协港澳台侨外事委、致公党广州市委、市侨联联合举行在市政府广场举行了“广州市侨法宣传月”大型咨询活动。广州市教育、公安出入境管理、民政、司法、劳动社保、房管、工商、地税、法院、拆迁、落实侨房、外汇管理等12个部门及8个区的侨办现场解答市民的咨询。
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潘庆槠副主任、市政府王晓玲副市长、市政协傅汉洵副主席、省侨办符圣荣副主任以及上述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出席咨询活动并现场听取了市民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以第410号国务院令公布,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该法的修改体现了党和国家领导对侨务工作的高度重视,体现了宪法修正案的精神,体现了新时期侨务工作新的思路和要求,体现了广大归侨侨眷的意志和愿望,对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侨务工作,更好地维护归侨侨眷合法权益,团结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发挥他们在现代化建设和祖国统一中的独特作用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广州是著名的侨乡大城市,侨力资源丰富,是广州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独特优势。据统计,全市现有海外华侨华人106万人,港澳同胞88万人,归侨侨眷、港澳眷属159万人。长期以来,广州市侨办以凝聚侨心、发挥侨力为宗旨,认真做好为侨服务,保护归侨侨眷合法权益的工作。自1984年到2003年,广州市共落实华侨房屋政策37555户,面积473万平方米。近年来,市侨办年均接待和处理侨胞来信、来访、来电约3000宗,受到海内外侨胞的广泛称赞,赢得了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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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欧阳伏 稿源:广州市侨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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