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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开展“侨法宣传月”活动有声有色
2004-09-16 15:46:54 
  广东侨网讯 今年8月,佛山市外事侨务局根据广东省“五侨”部门联合发出的《关于开展“侨法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精神。组织一系列的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及其《实施办法》活动,在全市掀起了学习、贯彻“侨法”的新高潮,营造了良好的爱侨、护侨、为侨的社会氛围。

  佛山市外事侨务局“侨法”宣传活动形式多样:首先,及时在局网页和《佛山侨报》全文登载《实施办法》,印制《实施办法》单张发至市直200多个单位和五区各有关部门,让社会各界人士、有关政府部门和各级领导知“侨法”、懂“侨法”。其次,与市普法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各区普法办、外事侨务部门认真贯彻侨务法规、组织干部群众学习“侨法”,并通过橱窗宣传等形式把侨务法规宣传工作伸延到各个社区。第三,在佛山电台“佛山、早安”的栏目,做一期“新《实施办法》条例的解答”节目,邀请涉侨单位领导即时解答社会各界关于《实施办法》提出的相关问题。第四,结合“侨法宣传月”活动,局机关组织了一场“侨务法规、侨务政策”的知识讲座,学习《权益保护法》及其《实施办法》和有关侨务法规以及侨务政策,使全局干部职工对各项侨务法规、侨务政策和侨务工作的发展史有了更深刻的了解和认识,提高涉侨干部的业务知识水平。

  认真贯彻落实《实施办法》,以实际行动为侨胞办实事办好事。8月23日,旅美华侨潘志雄先生的亲属打来一个急切求助的电话,反映潘先生由于在国内办企业,已携带两名分别为8岁和10岁的儿子回佛山准备念书,而新学年又将快开学,不知如何办理手续的情况。市外事侨务局知道后,积极与市教育部门沟通,贯彻、落实《实施办法》,开学前夕,潘先生两名子女顺利地办理了入学的有关手续。事后,旅美华侨潘先生深受感动,称赞外事侨务部门的服务态度好,急侨胞之所急,真正为海外侨胞办了实事。


作者: 稿源:佛山外事侨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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